双减满月!教育部公布校外培训违规典型案例
8月24日,距离双减意见公布,刚好过去一个月。
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我们见证了中国教培产业山呼海啸般的巨变,曾经炙手可热的学科类培训在政策打压下变称资本雷区,一级市场撤出教培领域动作明显,二级市场更是哀嚎不断,以校外教育培训头部企业高途为例,双减文件公布后,高途股价较一年内最高点已跌去超过九成。
无暇顾及政策环境巨变带来的惨痛损失,头部企业的转型工作已开足马力全速运转,家庭教育、体育培训、美育培训、少儿托管……企业求生的触手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探及任何一个监管环境较为宽松的类型。
头部企业背靠资本,尚有余力砸下成本尝试不同赛道转型,但对于众多小微机构而言,由于自身现金流储备羸弱,转型试错成本过高,在此前提下如果还要在教培行业继续坚守,寻求合规经营才是良策。
而就在24日当天,教育官网更新《教育部公布校外教育培训违规行为处理典型案例》一文,对教培行业诸多顽疾挨个点名,可为教育从业者未来如何合规发展带来启发。
教师违规补课
2021年7月,北京市教委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具体情况为: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语文教师许某出借教师资格证给其配偶参与校外培训并取酬;朝阳区润丰学校化学教师刘某利用周末时间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辅导并取酬,语文教师胡某利用暑假期间为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招生传单并取酬;通州区觅子店中学数学教师王某、英语教师程某,从事有偿补课并取酬。经调查核实,相关区教委对以上5名涉事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
教师违规补课其实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由于公办校教师在学生群体中天然具备权威性,以任课老师名义进行暑假、寒假班招生难度极低,由于早些年对教师外出私自开班管理较为松懈,一度出现了公办校教师课上故意少教漏教,将重点内容放在私下开设的辅导班里给缴费学生“开小灶”,这与双减意见中“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理念完全相悖。
事实上,就在双减工作落地后的第四天,7月28日,教育部官网便公布了“中小学有偿补课与违规收受礼金专项整治”通知,据悉该整治行动将持续九个月,处罚措施包括校内警告、取消当年优秀评奖甚至调离教学岗位等,整治力度空前。
双减落地之后,由于学科类培训机构经营遭受了严重影响,不少家长由于“培训无门”,故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自家孩子的任课老师,希望能让老师给孩子进行有偿的一对一或一对多家教辅导,老师或拗不过家长的请求或单纯想赚一笔外快,选择“铤而走险”者不在少数。
但回顾下不久前发生在沈阳的“双胞胎补课后家长反手将老师举报”一事,两个孩子在辅导完后考入了心仪的高中,家长却反手将老师举报到了教育局,不仅培训收费如数收回,还得到了该老师为让他撤回举报的两千元“补偿”,实在是堪称魔幻。
据传,连当地教育局领导都忍不住追问该家长“是你主动邀请老师补课的,并且托的熟人,课补完了,你来举报老师?是这样吧?”
此次教育部公布的违规处罚典型案例中,第一条就是教师违规补课的内容,足可见监管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为了赚一点外快在现如今的高压环境下选择外出补课,相当不明智。
而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监管部门在对教师代课设置处罚手段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对寻求教师有偿补课的家长也设立处罚机制,值得探讨。
无证办学与虚假宣传
二、关于浙江省查处“无证办学”的案例
2021年7月,浙江省义乌市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江东街道侯儿小区单元楼内发现一家无证办学的教育培训机构,现场有5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正在对29名学生进行培训。执法人员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办学,监督其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依法对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一是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三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4.6万元的罚款。
四、关于福建省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的案例
2021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执法人员发现福州高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其注册地址现场大厅,以及官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成立时间2011年”“每年培训3000名中高考全日制学员”“现已有三大校区:福州旗山校区、福州高新区万达校区、江西南昌校区”“福州旗山校区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占地面积近20亩”“有近8000平方的操场”等虚假宣传内容。经立案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之所以将无证办学和虚假宣传摘录在一起,是因为这两点均为近几年教培行业无序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教培行业观察的读者们应该也不止一次看到“一个老师在四家机构广告中出现”相关内容,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存在已久,自双减落地以来,查处无证办学与根除虚假宣传,均为教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
拿双减工作试点城市之一的北京举例,8月17日,在《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海淀区教委主任王方介绍,在海淀区“双减”专班的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工作,重点治理了无证办学、违规复课、价格违法、虚假广告等行为。
而北京作为双减试点城市,行业整治措施对其他省市具备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现阶段还未拿到办学许可证的无证机构,由于各地陆续停止了学科类培训资质申办,有条件的话还是尽快转行转型,资质齐全的机构更应注意宣传工作的合法性,免得触碰到行业红线再后悔。
违规收费
三、关于湖南省查处“培训机构违规收费”的案例
2021年3月,湖南省浏阳市教育局发现浏阳市现玳教育培训学校存在“提供虚假合同、未向学生开具收费收据、制作虚假收据、部分学生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利用虚假价格引诱消费、未提供会计账簿、收入未纳入机构财务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浏阳市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作出处理:一是要求该校对收退费工作做出承诺;二是要求该校收取的学费转入资金监管账户接受监管
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到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而近些年由于教培机构“跑路、爆雷”情况的频频出现,拖欠学费乃至骗取学费的恶劣现象屡禁不止,2021年5月21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在第十三条中提到“机构预收学员培训费的,须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机构应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银行。”
时至今日,各地的双减落地细则中均提到将对培训机构预收费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在8月18日北京公布的双减落地细则全文中还提到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对教培机构收费监管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只是若按照“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的要求执行的话,教培机构的现金流健康该如何保证......
内外勾结,监管失职
五、关于江苏省查处“内外勾结、监管失职”的案例
2021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经当地纪委监委调查发现:仪征市陈集镇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朱某,在其丈夫陈集镇第二中心小学校长糜某的帮助下,组织22名学生在陈集中学教师宿舍内补课。负责监管工作的陈集镇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卞某接到群众反映后,不仅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反而向糜某通风报信,糜某、朱某提前将学生转移到租用教室继续补课。8月9日,仪征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卞某、糜某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对组织查处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陈集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某给予诫勉。仪征市教育局依法对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作出停止办学的处理。
在该文的末尾,教育部对监管部门的落地执行工作也做了严格要求,双减工作是关系到下一代教育重要举措,落地执行与政策调控同样重要,8月11日,教育部官网就曾发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落实“双减”情况建立半月通报制度》一文,对双减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快速落地助推,同时对监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下达了“半月通报”的具体任务。
正值双减意见公布一月整,教育部官网此次更新的五条“典型案例”,对机构从业者合规经营与发展具有极强的警醒意义,行业震荡中挑战与机遇并存,合规经营、积极自查,“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文章来源:教培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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