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 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超8成

    12月21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介绍,经过不懈努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学科类培训大幅压减,目前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3.8%,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4.1%。留下的培训机构一部分转为非营利性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不适合转非的将被进一步注销。

    2021-12-21 17:34
  • 美吉姆:实控人解直锟因病逝世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美吉姆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8日收到其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家属的通知, 解直锟于2021年12月18日因病逝世。

    目前,美吉姆生产经营活动保持稳定并正常进行。

    2021-12-21 17:33
  • 瑞思教育将于年底前完成境内业务与上市公司、境外资本剥离

    12月1日晚,瑞思教育发布公告称,为更好落实“双减”意见,保证境内培训业务可持续稳定运营,以瑞思体系内管理运营团队为代表的买方与瑞思教育上市公司签署收购协议,由买方收购瑞思教育上市公司境内全部资产。本次交易预计于2021年底前完成。

    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境内运营主体均为内资,以此实现瑞思教育境内业务与上市公司、境外资本剥离。

    2021-12-02 15:46
  •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全体取得行政执法证!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教育部官网消息,11月30日,教育部举行颁证仪式,为教育部机关首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颁发证件。教育部机关共68人取得执法证,其中,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全体同志取得了执法证。


    教育部实现了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这对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2021-12-01 17:56
  • 教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

    今天(8月30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目前,除个别地方暂缓开学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将于9月1号安全正常开学。同时,今年秋季学期是中小学全面落实“双减”有关部署要求的第一个学期,教育部要求,要下大力气做强做优校内教育,切实做到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

    会上通报,新学期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


    2021-08-30 16:50

 教培行业观察

新民促法或于九月实施,引发教育股“跌跌”不休

观察

教培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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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09:42

文|秋牧


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通过中国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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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因涉及到整体民办教育产业链,牵涉利益重大,故自2004年公布初稿以来,先后经历了20184月教育部的“征求意见稿”和20188月司法部的“送审稿”,文件修改历经时间之长、内容变更之大均属罕见。


新民促法即将出台的消息其实前几天就有媒体报道——5月10日,民办教育家联盟公众号发文,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在文中收录了该文件全文内容。

 

消息传出的第二天,港股多家教育上市教育公司股价迎来大跌。

 

教育公司股价连跌三天


511日收盘时,睿见教育(06068.HK)大跌18.21%;天立教育(01773.HK)大跌17.05%;枫叶教育(01317.HK)下跌7.29%;成实外教育(01565.HK)下跌9.93%

 

512日收盘,除天立教育小幅上涨外,睿见教育、枫叶教育、成实外教育三家上市公司继续保持下跌态势。

 

13日,多家港股上市教育公司跌幅虽然有所下降,但依旧表现不佳,截至收盘,睿见教育下跌5%,天立教育下跌4.87%,枫叶教育下跌4.71%,成实外下跌3.01%


截至成稿前,四家教育公司股价下跌趋势减缓,开始小幅回升。

 

四家教育公司均以义务教育培训为主营业务,相关分析表示,此次教育股集体大跌与《民促法》即将实施的消息密切相关。

 

究其原因,在于彼时媒体流传的《民促法》文件中第十三条指出,“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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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第四十五条则提到,“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

 

两则条款,基本是封死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校的兼并上市之路,中信证券甚至在11日发布的研报中提到,建议投资者规避民办K9学校。

 

除对于提供义务教育内容的民办校增添了诸多限制外,《民促法》此次修订内容,仍可能对教培产业产生深远影响。

 

在线教育企业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


《民促法》第十六条中提到: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现实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

 


经历过2020年的新冠疫情,在线教育赛道可谓火热,但虚假宣传、无证办学等乱象也随之出现,关于在线教育企业的监管机制也在日益完善,此条款可以看做是对“在线教育企业需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最终明确。

 

但由于文件中未涉及到在线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资质前置条件与申请流程,且在线教育具备非特定区域招生的特点,具体如何落地,还有待更加详细的规范文件出台。

 

义务教育从严,职业教育从宽


《民促法》第七条中提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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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得出,条例实施后中小学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但对其他阶段公办学校未做此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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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后续的内容中,对于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校采取款十分宽松的政策:鼓励职业教育公办学校吸引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这与近些年教育部推行职业教育发展、扩大技术人才队伍的步调一致。


公办校教师禁止校外授课


文章来源:教培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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