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促法或于九月实施,引发教育股“跌跌”不休
文|秋牧
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通过中国政府网公布。
《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因涉及到整体民办教育产业链,牵涉利益重大,故自2004年公布初稿以来,先后经历了2018年4月教育部的“征求意见稿”和2018年8月司法部的“送审稿”,文件修改历经时间之长、内容变更之大均属罕见。
新民促法即将出台的消息其实前几天就有媒体报道——5月10日,民办教育家联盟公众号发文,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在文中收录了该文件全文内容。
消息传出的第二天,港股多家教育上市教育公司股价迎来大跌。
教育公司股价连跌三天
5月11日收盘时,睿见教育(06068.HK)大跌18.21%;天立教育(01773.HK)大跌17.05%;枫叶教育(01317.HK)下跌7.29%;成实外教育(01565.HK)下跌9.93%。
到5月12日收盘,除天立教育小幅上涨外,睿见教育、枫叶教育、成实外教育三家上市公司继续保持下跌态势。
13日,多家港股上市教育公司跌幅虽然有所下降,但依旧表现不佳,截至收盘,睿见教育下跌5%,天立教育下跌4.87%,枫叶教育下跌4.71%,成实外下跌3.01%。
截至成稿前,四家教育公司股价下跌趋势减缓,开始小幅回升。
四家教育公司均以义务教育培训为主营业务,相关分析表示,此次教育股集体大跌与《民促法》即将实施的消息密切相关。
究其原因,在于彼时媒体流传的《民促法》文件中第十三条指出,“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另第四十五条则提到,“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
两则条款,基本是封死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校的兼并上市之路,中信证券甚至在11日发布的研报中提到,建议投资者规避民办K9学校。
除对于提供义务教育内容的民办校增添了诸多限制外,《民促法》此次修订内容,仍可能对教培产业产生深远影响。
在线教育企业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
《民促法》第十六条中提到: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现实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
经历过2020年的新冠疫情,在线教育赛道可谓火热,但虚假宣传、无证办学等乱象也随之出现,关于在线教育企业的监管机制也在日益完善,此条款可以看做是对“在线教育企业需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最终明确。
但由于文件中未涉及到在线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资质前置条件与申请流程,且在线教育具备非特定区域招生的特点,具体如何落地,还有待更加详细的规范文件出台。
义务教育从严,职业教育从宽
《民促法》第七条中提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由此得出,条例实施后中小学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但对其他阶段公办学校未做此严格限制。
另外在后续的内容中,对于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校采取款十分宽松的政策:鼓励职业教育公办学校吸引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这与近些年教育部推行职业教育发展、扩大技术人才队伍的步调一致。
公办校教师禁止校外授课
文章来源:教培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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